我国葡萄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在封建制度的长期束缚下,限制了葡萄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葡萄种植遭受破坏的情况更为严重。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制定了发展葡萄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恢复扩大老产区,发展新产区。如在黄淮平原,开发利用黄河故道的砂荒地,栽培葡萄,使昔日沙暴肆虐、茅草丛生的黄河故道,如今发展成为我国葡萄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葡萄酒酿造基地。目前,这里酿制的葡萄酒所用的葡萄,有40%来自于本地。在西北,大力改造沙漠戈壁,充分利用有利的光热条件,发展葡萄栽培业。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85年葡萄产量达289.2万担;甘肃敦煌、青海柴达木盆地等也利用戈壁的土地资源种葡萄,获得成功,结果累累,生产喜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广泛推行承包责任制,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我国葡萄生产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面积不断扩大,产量节节上升。据1980-1985年统计,平均每年以45.6%的速度增长,创造了建国以来的最好水平。迄止1985年,全国葡萄总产量达722.8万担,比1982年翻了一番。若与1952年相比,则增长6.5倍。我国葡萄生产的不断增产,为调剂市场水果供应,满足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