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开专票作废及退税流程

2025-04-27 02: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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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规模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税款可在作废该专用发票所属季度增值税申报以前,携带《退(抵)税申请表》,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

所需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2、应退税款银行回单复印件

3、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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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