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任何理由对房屋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小区承租户是房屋使用人,享受业主的绝大部分权利,并同样对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监督权,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以对待业主同样的标准对待承租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承租户收取物业费等正常费用外的额外费用,否则属于乱收费问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公司会被罚款并退还已收费用!
租住户在租住期间向物业公司按时交物业费就对了,物业收取额外管理费是不合法的乱收费!可让其拿出物价局有无收取管理费的规定?没有依据拒绝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