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朋友说。算了,转正题,十八大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对这个正抓的比较严,如果真不是大问题认个错倒也无妨。可你这朋友都行政拘留了。有个这种记录,还是试用期没转正,后果可想而知。建议还是要多沟通,记住我一句话,能不能把事做好,能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态度。
肯定没希望了。虽然行政处罚并非一定开除的情形,但是哪个领导不喜欢背景干净的下属呢?而且他犯的还不是一般的纠纷,是盗窃啊,估计最多待到试用期满就得走人了。
会,除非有关系,今年对这些政府单位抓的严格,很可能直接开除,就算不开除记过是免不了了,而且身为公务人员犯偷盗罪。。。这真的很难看,档案上面。
您好,这个肯定是要被开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