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阶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强制执行阶段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025-03-04 05:28:1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强制执行阶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在强制执行阶段,已经包括了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了,所以不用再单独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了。如果发现执行人民法院有不作为(就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控制),那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
法律分析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在任何时间都是可以申请的,包括在诉讼的过程中。申请人在起诉阶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在开庭中间阶段提交申请。当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并且已经生效了,对方拒绝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的,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询问法院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财产保全,没有的话直接尽快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的申请,冻结对方资产,之后法院会强制被执行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为了防止被执行人偷偷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低价处理等行为,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法官及时发出协助执行的裁定,将该申请送达给相关的部门,同样也可以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不用特别进行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回答2:

申请执行已经包括了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了,所以无需再申请保全。如果执行法院不作为(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控制),那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