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说 你们当地的律师和法院之间的种种 实在不便评价
打官司要讲证据,讲究诉讼技巧,不是谁能律师,谁就能胜诉的。
审前调解是中国特色,当然你如果有十足的把握赢,自然可以不接受调解,如果没有把握,对方提出了强有力的新证据,也可以接受调解,毕竟维护自身权利,拿到应有的补偿才是重点。
如果胜诉了,执行不到,判决书也是废纸一张。
二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质证。如果你准备充分,对新证据有足够的证据反驳,是不存在悬念的。所以,在庭审质证时应当就对方提供的证据作有利于自己的辩解并提供相关证据。庭审前的应诉通知书与上诉理由就是辩论的焦点,同时也提供了相关证据副本,你质疑证据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来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审是重点,一审败诉二审很难挽回的。二审应该是开庭的,你坚持不调解就行了。请不请律师无所谓的。
放心吧,你指定赢了。二审一般情况下是开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