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该项专利技术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000
这一笔分录的意思是,A企业出租技术给B企业,B企业卖了10万件,每件给A企业10块技术使用费,一共100万。因为出租技术不是A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这100万计进其他业务收入。
(2)按年对该项专利技术进行摊销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 000
贷:累计摊销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000
你把这一步(2)写成两个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 000
贷:累计摊销 500 000
这一步的意思是A企业出租技术给B企业,出租时间10年,一共500万,但是他不是以500万块钱的价格给B企业,B企业没有给500万给A企业的,这个500万不是银行存款,而是“该专利技术的账面余额”。因此A企业是没有收到B企业的钱的,之所以给B企业使用这个专利技术,是因为B企业许于A企业“承租方每销售一件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必须付给出租方10元专利技术使用费”这样一个好处。因此出租时间10年里面,每一年按年摊销这笔总额为500万的专利价值,每年摊销50万,记进其他业务成本里面。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000
这5万是营业税,因为A企业收到了B企业给A企业的100万块钱(10万件技术商品。B企业要按每件10块钱的技术费向A企业支付技术使用费),而这5万块钱,则是A企业这100万块钱收入应该交给国家的税。因此是A企业交税。
一,这是收入方的帐,与承租方不关,。
……………………………………
二,以下这部分,分录科目也做得不准确:
“(2)按年对该项专利技术进行摊销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 000
贷:累计摊销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000”。
………………………………
应该是:
借:其他业务成本500000。
贷:无形资产戓递延资产或[无形资产戓递延资产累计摊销]50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000。
…·……………………………………
补充一下对这个题目的看法:
这题目的存在的问题是:
混淆了专利岀租方与承租方的帐户处理,会让人无所适从,有人说误导,我看题目本身有误!
承租方缴纳的营业税金与A企业没有关系,不能记账在应交税费,这样和纳税申报表核对不上的。
A企业的专利技术出租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否则要计算增值税),而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当然要向政府计交营业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