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2025-04-25 07: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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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中央标准)发放,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

回答2:

一般来说,要看你的第二个女儿是否符合生育政策,如果你的两个孩子都是合法生育,泽可以享受。但是我国大部分省市都要求合法生育二孩要间隔四年以上,你小女儿出生距离大女儿只间隔了两年,按照大部分内地省份的计生政策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
但是你们广西是民族地区,具体你们当地有没有放松点的政策,你可以到你们乡镇的计生办向工作人员咨询,以你们广西当地的政策法规为准。

回答3:

如果能提供小女儿的准生证,那么父母就可以享受奖励扶助。如果小女儿属于违法生育那么就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