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异同(简答)

2025-05-02 09: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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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

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

四,历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体现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国具有保卫王畿、保护国君绝对安全的义务。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

回答2:

同:分封制与郡县制都是将国家领土分成几块交给不同的人管理,且按照等级有不同的管理阶层。
异:分封制是的国家领土分成几块给王室的人的管理,成为藩王。而郡县制是采取民间的人才来管理来牵制住皇帝外的王室权力。

回答3:

简单的说,分封制是王把土地分给诸侯,诸侯还可以继续分,诸侯有自己的权力,和王是没有关系的。就是说,对王来说,诸侯除上供、述职之外,其他就不管了。所以产生了“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现象。如西周、西汉,以及欧洲所谓的资本主义之前。
郡县制是中央集权制,由中央直接管理,所以真正实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前虽然也有诸侯国实验过,但在秦朝首先确立起来了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