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谁能帮我解答一下,关于《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回复谢谢!

2025-03-03 2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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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

是这条吗?

这条有两个关键词:
一,“经营活动”,非经营的除外。例如,企业内部发行的通报、信息交流、技术研究等印刷品,不作为对外发行和订阅的,不属于本条范畴。
二,有经济收入,“经营”的潜台词就是有收入,仅作为内部学习交流,而不是赚取利润的,即免费的印刷品,不属于本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