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员工,在A公司签的合同,在B公司上班,现在两个公司分裂了,半年后把我辞退了,有什么补偿

2025-04-07 21:38:3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相当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如果是没有法定理由非法解除的话,是四倍。

不是算你现在的,是之前12个月的总收入除以12得出平均数。非法解除是赔偿金,是这个平均数的四倍。

回答2:

法人不一样怎么能可能是一样的公司。公司的法人不一样,公司承担的责任也是独立的。

回答3:

如果你同意去B公司,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两家公司属于同一法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被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在生活中两家公司的工作应继续以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应计算出的工作经验。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两个单位属于同一法律实体,因此还是应该被视为同一个单位,让你去B公司,单位不能与你再约定试用期。如果您不同意的B单位,你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原单位不降低你的治疗,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