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你明确,打人时不对的,即使对方的做法不妥,但你动手打人是不应该的。所以,对于对方的损失,你是应当予以赔偿的。但是因为对方对本次争执也有过错,所以可以适当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你所述情况,你们的争执完全够不上刑事案件,也谈不上违反治安管理法,所以你不必紧张。对方报案是对方的权利,你应该积极面对,等相关部门要求你去录口供时,应当及时配合,将事件经过说明。其实,公安机关录取口供后也就是调解,让你赔点钱了事。
最后,你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因治疗而耽误时间的误工费(如伤势不严重,根本没有耽误对方正常工作,那么该费用就不存在),还有适当的营养费。至于对方所说的精神损失、肖像损失什么的,完全不用去理他。
现实生活中,难免有情绪激动而失控的时候,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冲动之后的麻烦,却是当时所不能预料到的。建议你尽量和对方和好,毕竟你们是邻居,还要长时间接触。但也不能卑弓鞠膝,和好是为了以后长久的生活。
请问你在派出所录口供了吗?没有的话 就打死不承认你先动手的 就说他先打你的 你也可以自己弄点伤 说是他打的 这样你可以不陪5000块 直接赔医药费了!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3、《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你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侦查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可起诉,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判。
你就把当时的情况说下,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罪责。
如果轻微伤,你可能被拘留、罚款。
我想问一下,你们是未成年人吗?如果是,你根本用不了赔他那么多钱,而且你还可以只赔三分之二,因为法律有制定未成人保护法,只要你认错态度好.就算你不是未成年人,也只要赔全数医疗费加他的误工费(他没打工就不用赔了)至于什么肖像费和精神费就不用了!就象三楼说得,不是刑事案件,我认为连民事案件都算不上,顶多算一般违法行为.最后跟你说,凡事以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