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哪个条约时被割占

2025-03-31 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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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马关条约》为中国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清朝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赤间关马关港(今日本山口县下关市下关港一带)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方面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中方代表为钦差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和钦差全权大臣李经方,日方代表为首相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该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条约现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

主要内容
注:日文条约中亦有称中国当时的统治管辖为大清帝国。
第一条:中国确认朝鲜国为独立自主国家,朝鲜对中国的朝贡、奉献、典礼永远废止。
第二条: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中国割让澎湖群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该地城垒、兵器制造所及国有物永久割让给日本。
第三条:两国各选派官员划定疆界,就地踏勘确定划界。
第四条:中国支付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约3亿日圆)。
第五条:割让土地的居民能自由卖掉所有不动产及迁移,条约批准2年后该地的居民将被视为日本国民。
第六条: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等口岸,及认可日本最惠国待遇。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第七条:日本在3个月以内撤回中国领土内之日军。
第八条:中国承认日本占领山东省威海卫三年,待中国还清赔款后才交还,如果费用支付不全,日军不撤回,日军军费由中国负担。
第九条:中国对日本人俘虏,不可虐待处刑,也不可对协助日军的中国人士处刑。
第十条:条约批准日开始停止战斗。
第十一条:条约由中日两国批准,日本明治28年(1895年)5月8日,清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生效。

回答2:

1895年 《马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