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到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损害国家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签订有效必须建立在双方意见一致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子女可以以共同人不知情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卖房一事,子女当时就知道没提异议,买房人支付的是合理的对价,且已履行了付款义务早就入住甚至装修了,最终未必能要回房产,要不回的情况下,可主张继承分割房款。
从你描述来看,户主死亡后没有遗嘱,配偶和子女也未对房产进行分割,房屋产权属于配偶和子女共有,配偶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进行处分,显然是错误的,属于子女部分的房产是无权处置的,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因主体资格不合法而无效。还好房子还没过户,如果过了户可能就麻烦了,假如第三人主张善意取得,房子就可以归第三人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1)房产交易以产权登记为产权转移,超过2年以后,至今未转移产权,该交易属于无效的交易!
2)现有房产在取得产权的当初,未成年子女没有产权份额的,该产权属于你父母共有财产的。父亲有50%法定份额,父亲去世后的遗产(该50%份额)由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你祖父母(如果健在)和你们兄弟姐妹。如果父亲没有遗嘱,那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按人头均分该遗产。
3)现在还没有析产,如果母亲卖掉该房子,必须补偿其他继承人相应份额的市价折价后的金额。
1,如果孩子不认可的情况下,是部分无效的。
2,仅签订了合同没有过户,现在卖方违约,这位母亲要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3,当时卖房时孩子是否是未成年人,是的话,母亲是有代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