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就地预缴,集中清算。下面是具体说明:
首先,必须明确,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是否确实具有法人资格,这点可以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获取信息。从理论上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纤喊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情况一、如果确实是分公司毁雀野,一般说来,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它涉及纳税所属地问题,以及事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任务目标,情况有点复杂,尤其是分公司的规模比较大的时候。
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的东西都是空的,只有与当地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协调好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分割问题。关系好了,如果不是当年任务完不成,税务机关不会太为难企业。他们一般会要求分公司在当地预缴一部分所得税,然后在总公司汇算岁橘清缴时,“多退少补”,所以,平时报送税务局的报表应做低利润,减少预缴税额,等汇算清缴时,再按实际来申报,尽量规避“多退”的问题(税务局收进去的钱一般不会退回,如果非得退,他们会派人来查帐,那你就等着老板训吧)。
情况二、如果是子公司(现在很多人分公司和子公司概念混淆),具有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是就地申报并缴纳所得税。
朋友,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不需昌知要在当地预交所得税,全部由总公司统一汇总交,你不要握正计提所得税耐皮消。
你是对的,希望你能采纳。并对你有帮助
所谓的分公司独立核算,其实是企业内部的单独核算,是内部考核用的,属于企业管理的手段,对外是无效的。
分公司纤州不是独立法人,只是分支机构,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一个车间。所以总公司对外报报表时,是要包括分公司的所有数据的,不能只报总部的。这个报表的各大主表的各项都要包括分公司,所以利润是毁野蔽含分公司的,计提所得税也含分公司,不存在比例不符的情况。
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单独的报表只能在内部使用。分公司要不要做计提所得税的分录,根据你们企业内部考核的需要。如果需要考核税后利润,分公司就要计提,总部不提,等到报表汇总报出时加进来就可以了,这样也不影响内部的两个独立报表。如果不需要考核税后利润,那么就直接由总公脊含司计提。好在两个账都是你一个人,好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