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间,职工非职业病因病死亡的,用工单位应如何赔偿,法律依据是哪些

2025-04-13 1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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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在劳动合同期间,职工非职业病因病死亡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要看职工死亡是否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15条 第一项: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所以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工伤保险补偿。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构成工伤的,那么职工可以请求以下赔偿或者补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如果不符合以上标准,不构成工伤的,那么职工家属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建议携带具体材料详细咨询当地律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回答2: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工伤保险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15条 第一项: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构成工伤的,那么职工可以请求以下赔偿或者补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如果不符合以上标准,不构成工伤的,那么职工家属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新工伤保险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部分改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12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确定,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

回答3:

这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非因工死亡的情形是没有规定一定要补偿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家属适当的慰问。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4:

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回答5: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有赔偿,但目前各省的标准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