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计算是按单位计算方式, 还是按劳动法方式 加班费呢?

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加班工资,
2025-03-04 12:07:2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不是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加班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不低于200%;
3、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加班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低于300%
【3】提问者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单位索要加班费,一定要自己事先仔细认真算好,拿着证据,这是个细致的活,争取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如果遇到需要工资表时,自己没有工资条,可以向仲裁庭申请,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答2:

  劳动法没有工资计算方式的具体规定,劳动法只是规定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和物价水平增长、最低工资保护,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属于企业自主权。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目前较为混乱,各地规定也不尽一致。一般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应得工资为准。

回答3:

工资计算方法有好几个,
标准制:上班21.75天,也就是174小时为正常班,周一至周五8小时以外算平时加班,计1.5倍,周六日计双倍。法定假日计3倍。
综合制:上班满174小时以后的工时全部计1.5倍加班费。法定假日单独计算3倍。没有休息日加班2倍算法。需要公司到劳动局备案申请。
不定时制:就是上多少拿多少。
月薪制:按合同约定计付薪水,加班可另行约定。

回答4:

按法律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