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拘留,以教育为主,可处以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虚假报警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伪 造、隐 匿、毁 灭 证据或者提供 虚 假 证言、谎 报 案 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