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职能是指针对犯罪嫌疑或指控进行反驳,说明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职能。人权、民主思想的传播、程序公正化观念的进行以及宪政制度的建立,是产生辩护职能的决定性因素。行使辩护职权的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等。更多内容请参考众合讲座的讲解。
刑事诉讼的辩护职能,是指针对犯罪嫌疑或指控进行反驳,说明犯罪嫌疑或者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职能。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