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税务会计的问题答案急求,谢谢

2024-12-03 13: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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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收入=1600
扣除项目=200+1100*70%+80*(1+10%)+0.8=1058.8
增值额=1600-1058.8=541.2
应纳土地增值税=541.2*40%-1058.8*5%=163,54元
2、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2000+3+20+3.4+60+10-1000-500-300-50-40=206.4(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应调减应纳所得额。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招待费、三新费用的纳税调整额合计
招待费限额计算:①80×60%=48万元;②(2000+1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三新费用加扣所得70×50%=35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95-35=34.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206.4×12%=24.768(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直接对私立小学的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3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06.4-3+98.5+34.95+13=349.85(万元)
(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49.85×25%=87.4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