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还是多读点书吧,自然选择是个生物学概念,远没你说的那么简单,至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乃是严复的天演论中提出的,也不是自然选择的全部,还有就是这句话是近代时为了救亡图存才提出的。撇开达尔文和自然选择学说,这句话乃是人类社会普遍所遵循的一条法则,你以上讲的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并不矛盾,我一个一个跟你说说。
第一:假如地震了同胞们不去互相帮助,任其自然死亡,包括其他自然灾害,我们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那人类很快就会灭亡,这种帮助他人,相互合作,相互关爱的行为正是人类适应自然的表现,使人类进化所得的。
第二,你讲的是被罪犯伤害。事实上这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没一点关系,但如果非要去解释也可以解释,从社会的发展来看不适应者显然是罪犯,而不是他们所伤害的人,那些罪犯无法通过正当渠道获取自己所想要的,只好去做违背大多数人利益的事,其结果也可想而知,必将会受到制裁。
第三,老师打学生,我想说的是老师打学生怎么就看出来老师比学生更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老师和学生之间存在竞争的关系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老师和学生之间并没有竞争的关系,你可以说那个老师素质较低,也可以说那是一种教育方式。
最后,我想说的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不是适者生存这么简单,它是一个很复杂度理论,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处世法则,他不是我们中国社会所独有的,在西方社会,这种观念更是深入人心,中国向来有同期弱者的观念,而西方比起同情弱者的观念,他们更强的是尊敬和崇拜强者。
人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品质,行为,情感,规则,文化等等的一切都可以看作人类适应环境的表现,它已经经历了大自然千万年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