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可以写英文吗?还是必须写中文

2025-03-09 07:53: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可以写英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发票的一种,应该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可以是英文的,只要正视反映销售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等内容就行了。多谢采纳!

回答3:

无明确规定,可以是英文、中文等,但必须能反映货物具体情况。

回答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发票的一种,应该按照上述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