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让对方提供确实能证明丢失的物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据,不能他说是发票就是发票,如果情况属实,先让对方登报作废,至于费用肯定是你出了,然后再协商赔偿的事情。你单线和销售方联系比较合适,先让销售方和你到税务局申请发票遗失作废,然后再和对方协商补开,至于税款,可以协商,虽然说是17%,但是钱开路,如何事情都有得商量,你要将解决问题的重点放在销售方,至于购货方,只需和他协商登报作废的事情就OK了!笑望采纳,谢谢!
你要赔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增值税发票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他是购方的话,首先要电话通知卖方在国税系统里面吧那几张增值税作废掉,然后重新开票,在寄给他就OK了。但是这个比较费时,你弄丢了别人的增值税发票的邮件,这个应该是公司之间进行交涉,然后你的公司才能决定到底你赔多少
他说啥就是啥?先搞清楚,搞不清也没事,最多也就百十块钱
如果可以重开~~就重开好了~~保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