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方全责,意味着将要赔偿对方的全部修车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以及误工费用,涉案车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之前,是需要拖车处理。已方车损由自已负责。如果已经购买了车损险,将由保险公司负担修车费用;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对方的修车、误工、人员损失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交法可供参考: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事故车辆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能以扣车逼迫机动车方交纳事故处理押金。
二、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20日。
不好办啊,交警都判定你全责了
个人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先咨询一下什么该赔、什么不该配,再决定请不请律师?主要是律师费
只能这样了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