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规定,对虽然是“农业人口”户口,但“人户分离”到城镇连续工作、居住、生活达一年以上,而且其经济收入、生活来源已与农村和农业生产相分离的人员,也应作为城镇常住人口,将其视作“城镇居民”。
如果有暂住证的话,超过一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赔偿的事情是需要出示证据的,你不要想当然。你也可以提供工资证明,或者从业资格证明,或者营业执照,这些都是证明材料。
对于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事故发生前在城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二、事故发生前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
因此,对居住地要求连续居住,对于收入并未要求有连续收入,只要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即可,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要是有社保就没有问题了,没有的话看情况吧,提供需要的是工资单证明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