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是男方付的首付,其余的贷款也不需要小夫妻偿还,男方父母会帮忙还的。
我认为,朋友在结婚时还是不要提加自己的名字了。因为这算是男方个人的房产,或者说是男方父母赠与的,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除非男方是自愿的,才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坚决要求加自己的名字,可能会因此影响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甚至是家庭的和睦。
如果男方只付了首付款,其余的房贷需要结婚以后自己来偿还。我认为,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
因为结婚以后,夫妻所赚到的工资要一起经营家庭。不管还房贷的钱是由谁的工资里扣除,都应该属于夫妻共有的钱。
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用共同的工资去支付一家人的开销。如果一个人的工资交了房贷,另一个人的工资就需要支撑家庭的费用。
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女方没有之间拿钱买房子,却在无形之中帮助丈夫还了房贷。
应该问一下的,毕竟他只是付了首付,婚后你们是需要共同还贷的,这也是保证脸色自己的权益,如果他没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加你一个共有人,不会有什么过激的反应,毕竟结婚是以一辈子为目标的,你妈妈也是为了保护你,如果他不同意,让他给你一个合理的理由,你告诉他,只是增加一点安全感而已,又不是过给你,只是加你共有人,如果他就是不加的话,我想你也应该考虑一下结婚的问题
现在新的婚姻政策对女方这边不是很有利,这个要求不过分但是未必对方能答应,我觉得大家结婚就是为了好好过完一生,不要先太计较这个,除非是对方先主动提出来。现在的社会太纷乱做到这个很难。
哎,只能说你们不懂法。
1,房子在贷款期间,不能加名字的。
2,即使不加你名字,要是你们不幸离婚了,你也能分到房产增值部分的50%,因为你们两个是共同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