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换证,应提交下列材料(换证指因有效期限届满需重新换发新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由依法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近6个月内出具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终止的;
(三)卫生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卫生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依法应当注销卫生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卫生许可证申请复核流程如下:
申报材料:
(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资格及身份证明;
3、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培训合格证明;
4、产品检验报告,应为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半年内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5、环境卫生学监测报告(限卫生用品类)
6、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外包装;
7、卫生许可证原件;
8、其它特定要求提供的资料。
申请各类卫生许可证换证延续须提供资料:
申请各类卫生许可证延续时,应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提供与新办时同样的材料并交回卫生许可证原件。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去当地卫生监督局交相关材料使之受理。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
2,深圳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请参阅: http://www.szsmb.gov.cn/content.asp?id=5023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换证,应提交下列材料(换证指因有效期限届满需重新换发新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由依法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近6个月内出具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扩展资料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