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新劳动法以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第十一条款补偿金下限还沿用吗?

2025-03-04 07: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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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这条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冲突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