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的2010年-2012年的房产税及滞纳金在2012年的所得税汇算中应该怎么处理?

2025-04-27 2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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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追问
真太谢谢了 税局的说我把2012年补的不能做调增直接进我的管理费用 10年的和12年的让我做在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里 又涉及到有多出的在明年抵减了 才接手 很多不懂 谢谢指点。

税务局给你的答案是对的,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应当调整到2012年度的“以前年度损益”科目中。因为发生的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属于2012年及以前的费用,所以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供参考

回答2:

税费计入2012年费用,滞纳金计入2013年损益。

希望能帮助到你!

回答3:

滞纳金不能扣除, 必须当年缴纳的房产税应扣除,属于其他年度补交的税不能扣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