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变,该变压器为满足该村民用电要求而安装。那产权人是供电局,产权人应承担安装的材料工资等费用。当然因服务于该村村民的公共设施,村民应无偿支持少量土地,土地附作物损失应合理补偿,安装时帮衬一下人工也是可以的,但强调村民出钱是错误的,供电局做法属乱作为,难听点是“电霸”作风。
不要,装是供电局的事
这个不合法
不出,找为民服务的政府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