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各方在签署页签字后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在骑缝处签章才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各方在签署页签字后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在骑缝处签章才有效。
没有骑缝签章,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在双方所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 较难认定哪一份才是真实的,这需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分析判断。因此,从安全性角度讲,建议在骑缝处签章。
你指的跨页签名应该是指骑缝处签字。
一般普通合同而言,双方合同签字页签字即可合同生效。除非合同明确约定需要加盖骑缝处章或者签字合同才能生效的,那么没有骑缝签名的,合同不生效。
建议你务必保证合同的完整性,装订成册,不能被随意拆解加添合同页数。这样的话,一般而言,及时没有跨页签名(骑缝处签字)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合同签订时是一式多份的,各方都持有,这才符合规定,如果有其中一份不同的话,就存在造假问题,谁造假谁承担责任。另修改的话所有的合同(即每一份都要修改,或在修改的地方双方均签名确认修改)。
合同上应该有规定的签名地方,并不需要所有页码都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