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纠纷问题

2025-03-07 05: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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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道路分摊面积B平方米,我公司需要付款购买是否合理?? 我认为不合理,应属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规定:“含有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道路的属市政公共建设用地,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从你列的条款看, 合同如果明确了你们承担该费用,是需要你们承担的,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不是说你们购买了这个土地,这是分摊的费用而已。
2、如果第一条合理有效。那么在实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中道路分摊面积为 B+6224 平米,即比原合同规定多了6224平米的道路分摊。我公司对于这多出的6224平米的道路分摊面积是否需要补偿土地出让方?? 我认为不需要补偿:首先合同第二条规定我公司购买实际占用面积A平米,道路分摊面积B平米;其次合同第五条规定“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共需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xxxx元”,双方同意了确定的面积、确定的总价价格,风险合同双方共担。
具体问题是可以用显示公平或重大误解来撤销这个合同的,还是请律师介入比较好,有其他问题可以上www.laozhanglawyer.cn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