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宪法中普遍规定,国民是制宪权主体。但是享有制宪权主体与具有制宪权是不同的概念。为了使国民有效地行使制宪权,各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制宪机关,并赋予制宪机关相应的独立的职权。制宪机关依据民意行使制宪权。 在我国,制宪权的权利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在我国,只有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除此之外,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制宪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