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异带着七个月大的孩子的女人,背负了三十几万的债务,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5-04-30 13: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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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记住高利贷都是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些人只会发短信吓唬你,什么开庭的,抓人的,不要理他,如果被起诉到法院,是法院直接送达纸质的诉讼状、需要你签收的,不是短信告诉你,更不是对方告诉你,要自重,小心被人利用,被骗。自己找个活先干着,维持基本的生存。
法释〔2015〕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回答2:

本人也是女人没有高等学历,一人背负2个27万的债务,只要你有一双勤劳的双手吃苦耐劳的精神,一切都不是问题

回答3:

确实无能力偿还债务,法律也没有办法,等你有能力再说。,

回答4:

这事与你没半点关系,全部你老公承担。你也可以把小孩给他们家。

回答5:

我也是女的,也负债累累,都是各种网贷信用卡,因为老公的办不下来这些,大部分都是要我的身份证办的资料都写我的,也不懂怎么办了?现在就怕被离婚,怕老公他们家甩锅我一个人怎么弄怎么杠?因为舍不得孩子,如果没有孩子说不定我都轻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