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人文地理学的发展,主要始于18世纪进行的发现航行和殖民活动所导致的对地球知识的增长:主要由科学家或具有科学好奇心的探险家进行的航行。这些航行使人们能够收集到世界各地文明程度不同的各人类社会之间可以对比的资料;可是,对比的精神激发了科学的精神,因为它创造了概括现象的意识。
地理学科学性质的确立得益于两位德国地理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1976-1959)和卡尔·李特尔(1179-1859),他们两人都论证了自然现象与生活现象之间存在着确实的因果关系,但又各自以其独特的方式来构想这种关系。作为地理学的新学派,人文地理学也一直将自然与历史关系作为研究重点,其早期的创立人为德国地理学家拉舍尔和法国地理学家布拉什。
人文地理学研究什么?
首先,人文地理学研究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地理学家的首要工作之一,是把人文现象和那些能够解释这些现象、并将它们纳入所属那个系列之内的自然原因联系起来。
其次,人文地理学还研究人类集团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地理学家不把人类作为个体来考虑,它所研究的是作为集体和集团的人:是作为社会的人的作用。
再次,人文地理学是研究人类集团和地理环境的关系的科学。地理环境这个词组比自然环境的含义更广,它不仅包括可以表现出来的自然的影响,还包括一个有助于形成地理环境,即整个环境的人类自身的影响。因此,可以采用“人类集团和地理环境的关系的研究”这个词组,作为人文地理学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