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四小入学需要什么手续?

2025-02-27 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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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四小,仍在建设中。

二、《宝鸡高新区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规定:

  (一)招生范围
  1.本区户籍学生:
  (1)农村:按照学区划分,2015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小学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领,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前教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村或本村对应小学参与摸底登记,由各小学初审后送镇教育组审核,并报区局备案。
  (2)城区:2015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根据居住小区归属小学招生公告的具体时间、地点,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住房产权证、学前教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入住证明等资料(以学区小学招生公告为准)到小区对应的学区小学参与摸底登记,由学校负责初审,核发入学通知书,然后报区局审核备案。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持“三证”( 居住证、务工证明、户口本)到区局指定的招生点登记初审,区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流程
  1.学校初审。(1)学校制定招生计划,上报区局审核(7月5日前)。(2)学校在网站或学区相关小区等处发布招生情况说明或公告(7月15日前)。(3)学校组织实施摸底、汇总、初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持“三证”到区局指定的学校参与摸底登记与初审,学区内学生按照学校公告的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学校要严把初审关,按照规定做好公示等工作,确保学区内学生按时入学(8月20日—25日前)。
  2.区局复审:对各镇校招生计划实施及摸底登记的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区内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学校进行招生,并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8月30日前)。
  3.学校报名:9月1日全区学校组织新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