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被盗,失主要及时报警 ,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 。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破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我是开小卖部的,我老公昨天中午把三千多块钱公款放在小卖部的电脑桌抽屉里,没上锁,好几个小时之后有个经常给我店里送货的小伙子过来问要点什么货,因为不缺货,我就跟他说:“没什么要送的货”,之后他站在我店里,我也没注意他,后来我跟别的人在说话,听到电脑里放出音乐(我离开电脑桌时没放音乐的)我觉得奇怪,朝电脑看了一下才发现送货的人自己做在我电脑桌前点歌,之后,他跟我随便聊了几句就走了,后来就再没有谁在我电脑桌这坐着,晚上我老公他也没想起来公款的事,直到今天我老公要上班了,才想起来要把公款带到公司去,拉开抽屉一看,钱不见了,这才慌了,回想起昨天就是那个送货的在这桌子前坐了一会,没有别的人,现在我有很大把握怀疑是他拿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直接去询问他,他也一定不会承认的,你们谁能帮我想想办法能够把钱给找回来??我们家里经济情况不好,这三千多块相当于我老公的三个月工资,相当于我宝宝的几个月的奶粉钱啊··拜托你们谁能帮帮我,帮我想个什么办法能拆穿那个偷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