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受害者向第三者索要经济赔偿

2024-12-05 05: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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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才涉嫌敲诈勒索罪。
2、看你有没有刑法规定的涉嫌犯罪的这种情况。如果是对方觉得对不起你两公婆,自愿补偿,就没问题。写了协议,一般地,应当没问题,并且,公安机关也会考虑对方作“第三者”这种前因,不会立案。
3、涉及到坐牢的事,都得注意点,采取点自我保护方法,并且,一旦协议了,人家给钱了,就不要再去找人家的麻烦,否则,人家会狗急跳墙的。毕竟,自己没能管住自己的配偶,也不好多怪别人,苍蝇不盯无缝的蛋。管好自己的配偶,才是上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2:

敲诈勒索,通常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你未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向第三者强行索要财物,而是第三者自觉理亏,自愿、主动地给与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通常不构成敲诈勒索。

回答3:

1、婚姻受害者向第三者索要经济赔偿,于法无据,该行为本身不受法律默许或保护。
2、关键在于对方态度,如果对方反悔,或报案说明你敲诈勒索,公安可能会立案处理,至少会找你了解情况。
3、双方签订的协议很可能无效,因为婚姻及婚外情不是可以交易的对象。
4、最好的方式是由婚姻过错方(夫或妻)针对你赔偿。

回答4:

如果双方自愿,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回答5:

只要是自愿的,不存在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