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因此,老师体罚学生,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高中老师打学生:依据《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高中老师不可以打学生。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