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上级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事业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分配”的办法。计划安置11人(士官1人,义务兵1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对象及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分配;2、2006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到青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3、未受过党纪、军纪处分;4、凡入伍前已就业的不再参加录用考试。二、报名l、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下午5:003、报名注意事项:退役士兵必须由本人持退伍证(或身份证)到报名点填写《2006年度退役士兵进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考生可登陆 www.qzrsj.gov.cn下载有关表格。对自愿放弃安置考试,选择自谋职业的人员,要现场填写青州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登记表。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并交纳报名费100元(据鲁价费发[1998]211号)。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07年11月24日上午9:00—10:30 2、考试形式及内容:考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3、公布成绩:考试成绩于11月25日在报名点和青州人事人才网站( www.qzrsj.gov.cn)公布。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市人事局会同纪检监察和民政部门,成立考核小组,依据组织渠道移交的本人原始档案材料,按照退役士兵在部队期间的政治表现、军龄、立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计分标准为:军龄每满一年计1分,士官军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日,义务兵军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党员计2分;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计10分;二等功一次计5分;三等功一次计2分;少数民族加2分 (立功受奖一律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为准)。 五、录取办法1、确定初录人员。按考试考核的总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分到低分在安置计划数内确定初录人员。总分并列者,依次按考试分数高低、考核分数高低、军龄长短确定;仍并列的,加试。2、自主挑选单位。初录人员确定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退役士兵本人依次按计划挑选单位。逾期不按规定挑选单位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安置资格。 凡考试徇私舞弊者,或提供假材料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安置资格。事业单位考选退役士兵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附: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士兵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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