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了,现在公司正在裁员,而公司对我作出调岗,我不做,然后公司逼迫我离职.

2025-03-04 07: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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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若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当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没有在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你双倍工资,同时提醒你注意双倍工资的支付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没有为你缴纳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