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未办婚礼,但以同居,分手后彩礼是否退还给男方?哪些原因会导致彩礼无法返还?或无法全额返

还?如果女方把彩礼钱花了,无能力返还怎么办?
2025-04-28 06:20:0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办了婚礼后同居,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不到半年,女方无故离家出走。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回答2:

您好,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为您解答: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时,法院会予以支持,但彩礼返还额度应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分手的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责任原则,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女方无能力返还时,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请求分期返还等其他返还方式。《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情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咨询,可到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网咨询,或电话咨询159加2009再加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