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1年多,没有合同,突然开除我怎么做?

2025-05-05 06: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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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签劳动合同被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的,无故开除你,可以取得1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答3:

1、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且做了一年多,可以申请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2、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