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依据

2025-04-24 03:52:5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这个主要是预算法。
财政部门是管理财政性投资的重要部门,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门“三定”方案的要求,对财政性投资进行分析、检查、管理和监督,是财政部门重要的管理职能。
其次涉及机构编制方面,国务院有《条例》。

财政投资评审的雏形是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结)决算审核管理,其业务在建国初期是由财政部所属的建设银行承担的。改革开放后,随着1994年建设银行改制为国务院直属单位,为确保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领域财务监管的正常运行和平稳过渡,财政部采取了委托建设银行代行基本建设审查管理的模式。到1998年9月,
按照政企分开、企业不再行使政府职能的改革要求,财政部与建设银行的关系由委托代理正式改为业务协作,全部收回了建设银行对基本建设项目概、预、决算的审
查及监管等职能。适逢当年国务院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为了加大对财政性投资的管理力度,投资评审中心作为财政部内的一个新建机
构应运而生。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的成立,是强化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履行和强化财政投资管理职能的需要,是当时财政部实施积极财政
政策、增强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和监督服务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