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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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常用的个税计算公式是个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总额-社保个人缴交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额-免征额。
下面分步说明,并举实例以便大家更好理解。
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一个月)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个人社保缴交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额即为员工当月应缴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总额,由企业代缴代扣。
免征额:根据2011年9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的个税法规定免征额为3500元,
国家规定的应纳税额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关系如图所示。
举实例以便大家更好理解:
假设员工工资总额为10000元,社保个人缴交额为100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额为500元。
则其应纳税额为10000-1000-500-3500=5000元,则参考图示,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20%-555=445元
关于个税的缴纳,个税法也对一些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有专门的优惠政策,详细规定可进国税局官网查询。各地在大体符合国家个税法的规定下,有些城市也制定了适当的优惠政策。
年度个税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