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可厂方只赔偿我一万五千元,还让我签了一份赔偿协

2025-04-26 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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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要签字,签了字就无法得到正常的赔偿金标准了。

直接走司法程序,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双方不服上诉到法院,由法院择日宣判,之后伤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由法院通知伤者怎么领取工伤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十级的赔偿项目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建议主动提交工资证明。

  2.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标准是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打12333查询。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

  4. 其他,如护理费、交通补助等自己和公司协商。

回答2:

因为你有仲裁,理论上你不用怕,但是厂商一般都有律师代理,所以你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