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一审已经开庭,请问最长多久判?

2025-05-01 19: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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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对劳动争议仲裁书不服,单位上诉到中级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4】中级法院,只对裁决书的内容进行审理。
【5】单位如果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一般的情况中级法院是维持裁决书的裁定的,
自立案开始起,在30日内出终审裁决书的。

回答2:

适用简易程序的,自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六个月。

回答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推断出来。不过因为现在劳动仲裁案件不是很规范,需要你天天跟着后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