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在此期间连续旷工15天被辞退,之后能考事业单位吗?急啊

2025-03-12 15: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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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八条 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 辞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
        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

        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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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八条 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 辞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
    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

    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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