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来商店来买东西出去在门口摔伤了责任在谁?

2025-03-10 2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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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客人虽然是和旅行社签订合同,但<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明显注明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一招来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旅行社是代理行为,是中介服务,此次事件,错误在酒店,旅行社只是协助客人处理好酒店赔偿工作,旅行社没有责任.这是第一,第二按利益分配来衡量,旅行社代游客交付房费,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酒店为受益方,应付全责第三侵权的主体是酒店,旅行社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所以没有责任.希望楼主尽快处理,让酒店赔偿. 如果赔偿不满意,打起官司对我们旅行社就非常不利,因为中国旅游法规不建全,法官会按合同法来判决,旅行社多多少少都会付连带责任!案情简介:
2008年底的一天,上海市某酒店搞促销活动:为答谢宾客厚爱,本酒店免费用餐一天。

由于该促销活动的“刺激”,平时较为冷清的酒店一下子来了很多客人。当地一名67岁的老人李某得知该促销活动后,在家人的搀扶下,也来到了酒店。到了酒店后,李某及家人发现该酒店门口已经等候了许多人,于是老人一家人便在酒店外耐心地等待。很快酒店门口就聚集了四、五百人。由于来客太多,酒店派人在门口维持秩序,分批放客人进入酒店用餐。轮到李某等人进入时,她顺着人流涌入酒店。由于酒店门口的人太多,李老太被涌入的人群挤倒在地。酒店人员赶紧疏散了老人身边的人,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7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由于心脏骤停、呼吸衰竭、缺血缺氧性脑病等,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四天后死亡。
李某死亡后其家属提出酒店承担责任,并提出2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酒店认为,促销活动并无过错,李某的死亡是由于她年纪较大,并且在场的家人没有照顾好所致。当时酒店预计到人多可能会出现问题,还专门安排人员在酒店门口维持秩序,同时酒店在老太太住院抢救期间也派人进行照顾,并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因此酒店不应当承担老太太的死亡赔偿金。
由于双方就李某的死亡赔偿问题没有能够达成一致,李某的家属将酒店告上了法院。

2009年2月25日,法庭审理了此案。法庭认为,李某在参与酒店促销活动时自己摔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与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酒店在进行促销活动时未能就促销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在促销活动中工作人员又没有充分保证良好的秩序,导致李某在酒店内遭到拥挤而摔倒后死亡,酒店对造成李某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死者家属75399.85元。
本案分析:

本案中的这一情况在一些酒店时有发生,虽然造成客人摔倒死亡的事件不是很多,但在酒店日常经营中客人摔倒受伤的事件屡屡发生。发生客人摔倒致伤、致死的情况酒店究竟要承担多少责任?有的酒店认为摔倒是客人自身的原因,酒店不应当承担责任;有的酒店认为,只要是在酒店摔倒,酒店就有责任。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客人摔倒致伤、致死,酒店到底有无责任?如何赔偿?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本案中的酒店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酒店在进行促销时没有预计到会有大量的人员聚集,因此酒店没有制定周密程序,也没有事先向公安机关进行申报,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单位或组织在进行诸如促销活动等有可能聚集大量人员的情况下,应当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与安全保障工作程序,并向警方申报。这是酒店方的主要问题。

其次,酒店在发现人群中有老人时,应当进行劝阻。因为当时该酒店门口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人员,酒店应当预见到一旦分批放人进入,有可能造成人员拥挤摔倒。正是因为酒店在这一点上没有预见到,所以构成了酒店的过错。

回答2:

我觉得无效、因为当时他都说了没事、两个月后才来要求赔偿,如果他真的有事、就让他拿来有关医院的证明。哦了...

回答3:

不需要负责任.....她要买了条鱼回去,被鱼刺卡死了难不成还要鱼贩子偿命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