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的办事指南

2025-04-04 2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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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返乡的老职工。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
2、原工作单位或其它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材料;
3、三个以上证明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并填写《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申请表》;
2、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提交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办理审批手续;
3、由县级民政部门为申请人发放救济金。
(四)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工作的通知》(豫民字[82]第16号)
《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豫民 [2009]6号)
(五)联系电话
(六)单位地址
郑州市民政局106室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承办单位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当地县级民政部门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条件:凡具有郑州市户籍、办证当月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均可免费办理优待证。
(二)工作流程:办证时,携带老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老人亲属可以代办,也可以委托原单位或社区集体办理。
(三)电话地址:工作电话:
地址:郑州市工人路37号。